【法官说法】转错钱款怎么办,看看法官怎么判

2024-11-02 13:11

当前,移动支付越来越普遍

网银转账既快捷又方便

但难免也会有人因疏忽大意

操作失误将钱款转错对象

这些转错的款项,还能要回来吗?

近日,范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不当得利纠纷案件,承办法官耐心组织调解,帮助当事人追回款项,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。

案情回顾

2023年3月份原告李某粉向朋友王某微信转款20000元时,因操作失误,将20000元错转至另一位微信名同名的“王某”网友。原告在发现把钱转错后,立即在微信中告知被告王某,并请求其退还转错的钱款20000元,但王某拒不退还。原告故将其诉至范县人民法院。

案件受理后,承办法官通过查阅案卷,在充分了解案情后,认为本案具有调解的基础。随即电话联系双方当事人,组织双方进行调解。在调解中,原告告诉法官,自己与本案被告王某仅有微信来往但是并不熟,因与朋友王某微信同名同姓,在向朋友王某转账时,错转至本案被告王某。被告王也称自己微信上确实收到过一笔20000元的款项。但这是原告自行转给自己的,自己没偷也没抢,应该由原告承担转错的责任。

承办法官认真听取当事人意见后,明白双方对于转错款项事实无争议。于是耐心向被告释法明理,“由于你和原告并没有经济往来,涉案钱款确实是原告误转给你的,在法律关系上,你收下这笔钱款属于不当得利,如果拒不返还,是要负法律责任的…”经过法官耐心的解释说明,收款人的态度发生了明显转变,同意将钱款归还给原告。至此,这起不当得利纠纷案件得到圆满的调解。

法官说法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,因他人没有法律依据,取得不当利益,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。

不当得利的发生需要具备一定的构成要件,主要由三个方面构成:1、一方获得利益;2、一方获益无法律依据;3、一方获得利益于与另一方利益受到损失之间有因果关系。

法官提示

君子爱财,取之有道,面对天降“横财”,切勿在金钱面前迷失自我,要及时把不当得利返还给受损方,避免因不当得利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。

另提醒,大家利用手机银行、微信支付、支付宝支付以及ATM机向他人转账时,一定要认真核对账号,姓名等关键信息,确定无误后再操作,避免转账错误。一旦发现转账错误后,应第一时间保留证据,及时耐心与对方沟通,沟通不成的情况下,拿证据依法维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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