两张泛黄支付令的背后
一日清晨,老人缓缓走进兴宁法院执行局,从怀中掏出两张泛黄的纸,询问执行干警要如何申请恢复执行。
原来,这是两张兴宁法院于1999年发出的支付令,确认张某华拖欠王大爷借款本息共计11540元。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,张某华偿还了部分债务后就不再偿还剩下的9540元,法院穷尽执行措施,也未能发现其名下有可执行的财产,只能终结本次执行程序。
“法官,这件事都成了我的心结,你一定要帮帮我!”在说完案件情况后,王大爷紧紧拉住执行干警的手说。
执行干警看着无助又焦灼的王大爷,手中薄薄的纸张重如千斤,暗下决心:“即使只知道被执行人的名字和曾住地,挖地三尺,我们也要把他找出来,帮王大爷解决问题。”
于是,执行干警马不停蹄地开始深入了解相关情况,多次到被执行人曾住地进行走访调查。经公安民警证实,当地确有张某华这个人,而且其妻子在当地开有一家饭店。在核实了张某华的身份信息后,执行干警考虑到案情简单、金额不大,存在协商和一次性解决的可能性,便带着王大爷一起上门协商处理债务。
“我没那么多钱,这么多利息我还不起,最多还清本金。”一见面,张某华便耍起无赖。
“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认的义务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。按照当年的法律规定,法院发出的两张支付令合法有效,你应当按照支付令中确认的金额履行义务。”执行干警义正词严地说。
“我没经济收入,家里还有一堆债,一下子也拿不出那么多钱。”见耍赖这条路行不通,张某华又开始诉起了苦。
“家家都有本难念的经,但欠债还钱天经地义,家里辛苦也不能二十多年都不还钱,而且你们家也是做生意的,讲的就是‘诚信’二字。更何况王大爷没有要你这二十几年的利息,也是体谅你们条件辛苦。”执行干警说道。
在执行干警晓之以理、动之以情的劝说下,张某华的态度有所转变,于是执行干警趁热打铁,组织双方当事人协商。经过一番商讨,王大爷主动表示愿意减免部分款项,张某华当场偿还8000元借款本息,案件得以圆满解决。
第二天,心事已了、喜上眉梢的王大爷便专程送来一面写有“执法一身正气 为民排忧解难”的锦旗,感谢执行干警的高效尽心执行。
据悉,下一步,兴宁法院将继续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,以“不破楼兰终不还”的决心,打通实现公平正义的“最后一公里”,让“王大爷”们的胜诉权益得到真真正正的保障。
南方+记者 张柳青
通讯员 冯伊嘉
【作者】 张柳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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