拖欠工资?洛阳法院亮出“支付令”!
春节将至,年味渐浓
洛阳法院里也更加忙碌
为了让当事人都能回家
过个安心年、过个幸福年
我们让正义“加速度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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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令”来支付化“薪”愁
年关将至,三个年轻人急冲冲地到新安县法院磁涧人民法庭,称代表包括他们在内的11位工友向法院申请支付令,某机械有限公司拖欠工资累计5个月到11个月共计44万余元,虽出具有工资欠条,但却迟迟未支付拖欠的工资。
为确保农民工能够及时拿到工资,磁涧人民法庭立即启动农民工维权“绿色通道”,审查立案材料,耐心指导他们更正申请书格式,审核证据材料等,同时立即安排员额法官对接处理该批案件。
经审查,11位申请人的申请事实清楚、欠款金额明晰、法律关系明确,故向该公司发出支付令,要求其十五日内向申请人给付工资款。
申请人无需再经过开庭、宣判等环节,且受理费参照财产案件受理费的1/3收费,真正实现既“快”又“省”,大大提高了劳动者追索劳动报酬的效率和成本。
申请支付令需要满足哪些条件?
1、请求给付金钱、有价证券的案件,且金钱或者有价证券数额确定、已经到期;
2、债权债务关系明确、合法;
3、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没有其他债权债务纠纷;
4、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。以直接送达为原则。
5. 收到申请书的人民法院有管辖权。债权人申请支付令,由债务人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管辖。
申请支付令的费用
受理费参照财产案件受理费的1/3收费,若支付令失效转入诉讼程序,债权人只需补交案件受理费,不会出现二次收费的情形。
支付令的优点
1.“快”。支付令能够与诉讼、执行程序有效衔接,法院依申请制作法律文书,被申请人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如不提出书面异议,支付令即发生法律效力,申请人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,无需再经过起诉、开庭、宣判等诉讼环节,办案周期短。
2.“省”。支付令的申请费仅为案件受理费标准的三分之一,即使支付令失效转入诉讼,也只需要补缴诉讼费差额,不增加额外负担。
3.具有强制执行效力。债务人在前款规定的期间未提出书面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,债权人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。债务人对债权债务关系没有异议,但对清偿能力、清偿期限、清偿方式等提出不同意见的,不影响支付令的执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