支付令自行失效的三种情况#抖来学法

2025-03-04 00:56

老张说法:支付令自行失效的三种情况。

大家好,今天这个视频是由我以前录的一个视频引发的,不知道这个朋友什么时候刷到了我很久以前,应该是去年夏天录的一个视频,关于支付令的视频。这个朋友就提了一个问题,今天就回答他这个问题,就是说在哪些情况下支付令就自动失效了。

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三十条: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结督促程序,已发出支付令的,支付令自行失效。

·一、人民法院受理支付令申请后,债权人就同意债权债务关系又提起诉讼的。

·二、人民法院发出支付令之日起三十日内无法送达债务人的。

·三、债务人收到支付令前,债权人撤回申请的。

以上这三种情况,就是说支付令就自动失效了。这三种情况,第三种很好理解,不用说,债务人收到支付令以前,债权人撤回申请支付令了,那自然就不说了。

第一种和第二种什么意思?

·第一种就是说比方说,我申请支付令,说旺财欠我1千块钱,申请支付令,旺财欠我1千块钱,但是我向法院申请了,法院说好给旺财发支付令,这个时候我扭头又去了别的法院,另一个有管辖权的法院,起诉旺财1千块钱欠款纠纷起诉他了,这个时候一旦我起诉,那边一立案,我这个支付令就自动失效了。

·第二个解释,支付令失效第一个原因,第二个原因,人民法院发出支付令之日起三十日内无法送达债务人的,这个也很好理解,也不用解释,反正从字面上很好理解,就这个意思,人民法院发出的支付令之日起30日内无法送达债务人的。

那可能有同学就问了,那岂不是说他找不着我,他送达不了我,那支付令他就没事了,不是这样的。这里边有一个逻辑前提,什么?就是说你这个人家你的债主,在对你申请支付令以前,是有两个前提的。

·一、债务关系明确,金额确定。

·二、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,也就是债权人和法院都经过确认,支付令能送达给你的,法院才会给他开支付令。

是有这么一个逻辑关系在前面了,不是俩人根本找不着你就给你开支付令,不可能的。法院和债务债权人找不着你给你开支付令,不可能的,法院不给你开。所以逻辑关系是这样的,除非本来是法院也好,债权人也好,都能找到你,人家确信了,法院给你开出个支付令来,给你送去了,结果你突然消失了。

你不知道从哪得到的消息,说法院有人给你开支付令了,你消失了,这算你本事,否则这种基本上也不要想。

今天就啰啰嗦嗦的3分多钟跟大家聊一聊支付令的自动失效问题。如果大家还有什么问题,评论区接着聊,谢谢大家明天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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