程序员“爬取”客户公司信息,需要支付单位违约金吗?
乙方公司程序员发现系统漏洞,偷偷利用“爬取”甲方公司信息,其需要承担公司的违约金损失吗?日前,南京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审理了这起案件,法院最终判决该程序员对公司的违约金损失承担60%比例的主要责任。 程序员“爬取”客户信息,被监控发现 某网络公司委托另一家软件公司开发软件,双方签订了《网络安全协议》,约定受托方员工未经书面授权,收集、持有、处理、修改委托方网络中的任何数据或信息的,属于最高级别违规行为,受托方应支付惩罚性违约金。 章...